Alyss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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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解的爱情之毒

1已有 705 次阅读  2010-05-27 07:31

在《纯真博物馆》之前,奥尔罕.帕慕克的作品只读过《我的名字叫红》和《伊斯坦布尔》。《我的名字叫红》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它运用到极致的多角度叙事,因此它赢得了土耳其版《罗生门》的“美誉”;而《伊斯坦布尔》,翻开它你仿佛能感受到迎面扑来的土耳其风沙。相比之下,《纯真博物馆》来得温和多了,它用一个老人的口吻,从一只耳坠开始缓缓地讲述一段爱情往事。

情节其实极简单,三十岁的富家公子凯末尔在即将订婚的时候,爱上了他十八岁的远房表妹芙颂,并为她痴迷了三十多年直至生命尽头,其间,他将多年收集来的与芙颂相关的物品聚集起来,建起了一座“纯真博物馆”。于是,叙事仿佛就在这样一间博物馆里展开了,叙事人细细地把玩着馆内的藏品,从一只耳坠跳跃到一个盐瓶,或者一个芙颂抽过的烟头,一把芙颂摸过的把手等等,将它们背后的故事娓娓道来。因为主人公凯末尔和芙颂十二岁的年龄差距,也有人将这本小说称为“博斯普鲁斯海峡的《洛丽塔》”。这本名为《纯真博物馆》的小说按照它的主人公凯末尔的要求,应该是凯末尔为芙颂所建“纯真博物馆”的目录,为的是向后世的参观者讲述这段爱情,可是,正如博物馆展示的不是芙颂的生活,而是凯末尔的痴迷一样,小说呈现的也是一个陷入爱河无法自拔的男人全部内在和外在感观,作为爱情的另一位主角,芙颂,和这段爱情发生的背景伊斯坦布尔一样,成了对象和远景。从这一点上来说,它与以“洛丽塔”命名的小说一样,爱情和叙事都好似一场单方面的体验或冒险,分别仅在对象是土耳其美女,还是美国萝莉。

《洛丽塔》里的迷恋可以追根溯源到少年时未满足的青涩之爱,《纯真博物馆》里凯末尔迷上芙颂,是因为什么呢?他有美丽、门当户对的未婚妻,有一个可以看得见的幸福未来,有他生活于其中并如鱼得水的“上流社会”,而且,他也得到过芙颂的身体了,不存在“得不到的最好”之类缘由。倘若说是由于美好的性而产生的爱,凯末尔可不是初出茅庐的年轻小伙,芙颂之前他有丰富的性体验。究竟是因为什么,凯末尔会对芙颂迷恋到抛弃自己既往一切的地步呢?

其实,在追问的过程中,我已经意识到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,如果爱情的发生一定有“逻辑”可循,那它就不值得古往今来的文人、艺术家反复描摹和歌咏了,而追问之所以在我这里产生,是因为我生活在一个“逻辑”无处不在(甚至包括小说)的环境里。

就在我阅读这本《纯真博物馆》的几天里,从老家来了老Q的一位表妹,她来之前我们都知道她是在父母的要求下刚和恋人分了手,来散心的。而她并不避讳这点,主动说起(曾经的)恋人时忍不住脸上浮出笑意,说他很害羞很文气,就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,一秒之后,她又带着一丝嘲讽说分都分了不想再提。有一次我们在车里等人,她主动说起分手是因为她妈妈“侦查”到男孩的妈妈“脑子不清楚”,我忙问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,她又说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先天后天,就是“比别人差点”。还有一次,她用与年龄不相称的老道口吻说将来要嫁人的话经济条件不能太差,肯定要养得起她和孩子,至于她婚后工不工作那得她自己说了算。但是一转眼一种落寞又在她眼里明明白白:“无论如何,这是我的初恋!”

我在表妹身上看到了“爱情”和“逻辑”的争斗,而且明白无误地了解到“爱情”已经败下阵来。似乎不难预见,几年之后“逻辑”将绞碎表妹身上仅剩的“纯真”,届时她成了她母亲的复制品,再将这强大、严格的“逻辑”传递她儿女身上,并坚信这都是为了他们好。

《纯真博物馆》里凯末尔在最后对奥尔罕以及读者说:“让所有人知道,我的一生过得很幸福。”从遇到芙颂的那一刻起,凯末尔的人生在旁观者看来无疑是偏离了正常的轨道,是悲惨甚至羞耻的,可他晚年的这句由衷表白不由得让人想问,看起来“正常”真的有那么重要吗?正如我对表妹一直想问而没问的:“‘比别人差点’有那么大影响吗?”

但话又说回来,如果爱情真是一剂无解的毒药,像凯末尔这样中毒之深以至终身无法将它排出体外的,又有几人呢,所以,也许正常的人生对中毒不深的人来说是更重要的罢!

句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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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评论 评论 (1 个评论)

  • 五彩而文 2010-06-16 09:09
    面对爱情”和“逻辑”的争斗,“让所有人知道,我的一生过得很幸福”就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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